突出体现对技术劳务价值的支持
最近几天,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突出对技术服务价值的支持充分听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优先从治疗,手术,中医药中选择价格长期不调整,以技术服务为主的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每次调价方案中,以技术服务为主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原则上占总数的60%以上
《通知》明确,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具有主动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沟通协商机制,明确医院参与价格形成的规则和程序,引导医疗机构主动履行医疗服务成本控制责任,优化医疗费用结构,拓展价格调整空间要统一省级层面动态调整机制的具体规则,明确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完善价格调整程序,规则和指标体系根据设定的调整周期和触发机制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在总量内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积极灵活运用医疗服务价格工具,有力支持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确保群众医疗费用总体负担不增加
《通知》提出,对技术难度大,风险大,确有必要的医疗服务项目,可以适当体现差价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和审核进度,切实加强创新质量控制,明确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为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以新设备,新耗材为主要成本,价格预期较高的价格项目进行创新性,经济性评估对于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从出口医院进口的医疗服务,原则上按照当地现有价格项目进行对接如果没有对应的本地价格项,价格项的申报流程将被简化
《通知》提出,正确处理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集中采购的关系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各自的功能定位价格调整的触发机制不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直接挂钩,调整总量不直接折算和替代对于与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深度相关的项目,要准确分析集中采购的具体影响,分类制定政策,科学协调其中,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之外单独收取耗材费用的,通过集中采购挤出虚高价格后,优先将相关定价较低的项目纳入动态调价范围,必要时可实行特殊调整,将耗材合并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不单独收费的,根据集中采购降低材料消耗成本的效果,适当降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
根据消息显示,最近几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中存在宏观管理相对薄弱,价格杠杆作用不够,项目管理导向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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