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与实践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沈长宇11月1日在北京透露,该局将按照《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深入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研究和实践,多措并举助力新兴领域发展。
同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政策例行吹风会沈长宇在回答媒体提问时透露了上述信息
他说,最近几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以数字经济为例,最近几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据相关白皮书显示,2020年规模已达39.2万亿元,占GDP的38.6%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数字经济的发展,网购,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智慧医疗全面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同时,也对数字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因为要想数字经济稳定,影响深远,就必须解决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的产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数据合理流动,充分利用,高效保护,这就需要一个好的系统设计
如何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与实践。。沈长宇具体提出了四条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专利审查激励创新向前,促进应用向后的双向传递功能,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规则,完善相关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克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是推动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加快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设,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
三是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应对信息时代易发生,快发生,快消失,易失证据等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是推动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支持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主要平台,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规则制定同时,积极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率先开展相关研究和实践,加快构建面向未来,顺应时代,开放包容,平衡惠及各国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让创新创造更好惠及各国人民,促进共同发展
根据消息显示,中国《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建立了15个栏目项目,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就是其中之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数据和数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两区”和中关村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政策和措施等方面按授权先行先试.9月23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上提请审议《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概述了北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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