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拿到退款4.5亿元
日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1年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情况。
2021年,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与放心消费创建相结合,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主动承诺,履行主体责任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印发了《河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实体店经营者实行无理由退货,将赔偿先付制度与退货机制有机结合,鼓励经营者实行赔偿先付制度,快速解决争议全年全省共有2298家大中型商超有序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退货金额4.5亿元
2022年,河北将进一步扩大无理由退货覆盖面,从消费者关注的异地退货,退货时间,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深入推进无理由退货工作,共有三大主要措施:
开展连锁商超同城异店退货服务消费者在连锁商场,超市购买的商品,在保持原质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凭有效购物凭证,可在连锁商场,超市所属分公司进行退货,换货,维修等服务
承诺更长时间无理由退货引导经营者推出7日以上最高30天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鼓励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延展到不少于15天,甚至30天,退货条件,方式,流程更加清晰,退货承诺更有利于消费者,同时增加退货保证金,让消费者退货无忧
七天无理由返回是互联网购物的相关规定,是指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购买一些不受不合理退货规定约束的商品外,可以无条件退货。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