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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下教辅机构退租算不算违约?

栏目:热点    时间:2021-11-17 17:22   来源: 东方财富   阅读量:15058      关键词:

双减政策出台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教辅机构纷纷转型发展或退租停办原本签订的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提前退租算不算违约这类纠纷法院会如何审理

“双减”政策下教辅机构退租算不算违约?

日前,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教辅机构退租引发的纠纷。

李先生于2019年租赁了一处商铺用于教育培训,租期为5年今年7月,伴随着双减政策出台,李先生的培训班停止授课,他向房东王先生提出解除房屋租赁,退还预交的房租及押金

王先生认为,培训班经营期间对房屋内部进行了装修改造,影响商铺二次出租,要求李先生将房屋恢复至租赁前的状态,否则,他无法解除合同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魏都区法院七里店法庭副庭长吴真真受理该案后,立即研读了双减相关政策教辅机构面临着退还学费,退租金,给员工发工资等系列问题,如果解决不善会引起更多矛盾纠纷,因此绝不能简单宣判,应当通过调解,尽可能减少双方当事人的损失

多次沟通协调后,吴真真决定实地查看,确认该商铺装修改造是否影响二次出租。

经过现场查看了解到,该商铺的装修改造对后续使用并没有实质影响,吴真真便积极开导王先生,希望他多理解对方的处境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共识

这个案件在当下很典型,退租等问题也是很多教辅机构关心的话题吴真真表示,国家出台双减政策,向全社会传递国家决心治理教育生态的信号相关利益各方应当着眼于政策的推行落实,积极面对现状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对情势变更做了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教辅机构因政策转型或停办,属于不可抗拒因素,面对退还培训费用,退还租金等问题,教辅机构可以援引情势变更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方面协商减免违约金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在吴真真看来,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当利用多元化司法手段,积极引导利益各方理性面对,以防草率离场带来种种社会矛盾,确保双减政策有序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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