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网 - 江苏省生活资讯综合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 苏南网 -> 热点

考虑多孩、适老性,北京取消共有产权房面积“7090”限制

栏目:热点    时间:2021-12-25 22:33   来源: 新浪   阅读量:5447      关键词:

因 三孩政策及居家养老使现有一部分家庭的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近期,北京对共有产权房的导则进行了修订。

考虑多孩、适老性,北京取消共有产权房面积“7090”限制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制了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

2017年,北京正式出台《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为本市共有产权房的申购,管理和建设要求层面提供了政策保障。

根据消息显示,自2017年北京发布《导则》以来,已有三十多个项目约4.6万套共有产权住房,根据其设计建设并投入使用。

伴随着交付项目增多,住户对共有产权房质量越来越关注充分考虑到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12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对《导则》进行了11项修订,对共有产权住房选址,配套,户型,面积等作出调整

2021版《导则》指出,共有产权房项目选址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区域产业布局进行选址,以促进职住平衡,新增结合各区申购家庭有效需求情况进行选址。

在户型和面积上,2021版《导则》提出,共有产权房套型设计应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适度设置紧凑型两居室套型另外,也不再一刀切地限定为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而是按楼层划分出十八层以下和十八层以上两种情况

十八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取消了其他区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建设总量70%以上的户型配比要求。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为何按楼层对共有产权房执行面积差异化调整此次修订工作的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北京市保障房政策咨询组专家钱嘉宏分析,由于防火,疏散等居住安全性方面的要求,不同层数的住宅楼核心面积不同,就是俗称的楼层公摊面积不同十八层以上的住宅楼受防火,排烟,楼梯形式,疏散口数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楼层公摊面积要大一些

这次修订面积标准,首先是按照北京市《住宅设计规范》各功能空间面积标准要求,给出适宜的三居室套型套内面积指标,然后再分析18层及以下和19层及以上住宅楼不同组合情况下的楼层公摊面积,考虑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了目前按楼层差别化制定面积标准的方式考虑到楼层公摊面积的因素,以及设计规范等因素,最终确定了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钱嘉宏解释

同时,2021版《导则》倡导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通过轻质隔墙系统,家具设备设施等灵活划分套内功能空间,实现住宅使用的可变性,并在房屋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后期改造条件预留的情况。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与其他条款为补充修订不同,2021版《导则》有一项内容为全新加入——进一步提升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工程质量通病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该条款旨在夯实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质量,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此外,2021版《导则》对社区的生活配套设施提出了因地制宜的设计理念,将图书馆,健身馆作为标准配置修改为因地制宜设置图书馆,健身房等公共交流,学习,健身等场所,按照不小于100平方米规模配置,可结合项目周边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生活场景。此外,《管理办法》还指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一对夫妻或一对夫妻带未成年子女作为一户购房家庭,购房家庭需由一名符合条件的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他人员作为家庭成员。

对于活动,休憩等室外设施,2021版《导则》要求应满足老年人及儿童安全使用需要,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分类垃圾收集点和快件箱的设置等内容也提出具体要求

关于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细节要求,将成为共有产权房设计方案评审的重点审查内容之一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2021版《导则》仅适用于自发布之日起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此前拿地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仍沿用2017年版的《导则》。未成年子女已作为家庭成员享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成年后如符合条件,可再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