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坚持租购并举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3日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与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到,探索房地产开发新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人合理住房需求。
《指导意见》指出,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关注人们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提高城市生活质量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养老,托幼,家政,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增加有效金融供给,并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品生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等,以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规范消费金融,顺应消费升级和线上线下消费融合趋势,依法合规满足城镇居民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质量保障等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完善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支持绿色食品企业,中华老字号,优质创新品牌等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企业发展,更好满足城市居民健康饮食需求探索房地产开发新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期租赁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人合理住房需求
二是支持公共医疗和养老服务,帮助城市居民健康生活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帮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增强突发疫情应急防控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与各级政府的合作,开发符合城市实际的定制化商业医疗保险业务,探索为老年人,残疾人,罕见病和慢性病患者,有辅助生殖需求的人群,既往疾病人群等提供保险服务,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障需求,探索保险行业依法合规加强与医疗机构,社保部门的数据共享,为保险产品设计和理赔提供精准数据支撑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加强对专业失能护理和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积极为家庭老龄化改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于基层和社区健康服务网络的养老服务项目等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提供帮助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开发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金融产品,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
三是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促进城市和谐发展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城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充分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不断优化消费者投诉处理,积极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加大银行保险产品的教育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学生和老年人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引导他们理性购买金融产品,自觉防范,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解决老年人在金融领域使用智能科技的困难加强持续行为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充分发挥保险促进城市安全发展的作用支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医疗纠纷,建筑质量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保险业务发展,推进城市安全防护网建设鼓励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因地制宜开展城市巨灾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在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领域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机动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积极为城市交通提供保险保障
《指导意见》要求,围绕绿色,智慧提升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
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支持城市更新项目,鼓励试点先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集约内涵和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优先改善保留利用,加强更新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功能提升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城市旧社区改造,现代物流体系,便捷生活圈网点,步行街改造提升,城市停车设施等民生工程提供金融支持,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
二是有序推进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在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商场,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等领域加大对城市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气候弹性城市建设和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发展节能信贷和零售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投资绿色债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妥善开展环境权益质押融资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积极稳妥参与碳市场建设,加强碳金融业务模式的前瞻性研究和调研,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三是支持生态修复,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探索创新,加大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和修复,循环经济,清洁供热,新能源汽车和机械推广,铁路专用线建设,岸电建设,工业企业搬迁升级等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保险,探索针对渐进式污染和生态环境损害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四是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合理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提升城市金融服务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充分发挥资金,技术,渠道和人员优势,拓展线下网点和线上渠道的多元化城市服务功能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业务范围内积极参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合规加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人口基础信息资源等领域的运用,在智慧规划,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等城市治理网络体系建设中,加大与政府的数据和信息合作,帮助政府决策和精细化管理鼓励保险机构合理运用数字化手段提高承保理赔风险管理能力,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时效,开发和完善适合险种的智能理赔服务,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的保险需求研究加强与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协调,进一步推进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赔付的智能化,便捷化,提高城市居民满意度
《指导意见》提到,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城市发展功能。
一是扶持小微企业,激发城市发展活力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单独信贷计划,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增加普惠金融绩效考核权重,落实不良容忍度和尽职免责条款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城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机制引导各级融资信贷服务平台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城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实现城市小微企业与银行保险机构精准对接深化科技赋能,提升城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二是支持特色产业,提升城市比较优势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符合城市发展实际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支持,大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绿色产业发展,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未来产业前瞻性布局,帮助不同城市产业错位竞争,协同发展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强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等的金融支持因地制宜,帮助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产业集群鼓励银行业机构优化制造业贷款结构,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规范供应链金融,支持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畅通
三是支持城乡一体化,提高新市民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强对吸引更多新市民的地区和行业的支持,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新市民创业和就业,帮助新市民培训和教育子女鼓励保险机构加快开发适合新行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从事家政,外卖,运输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补充医疗,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覆盖水平,不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县城建设,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补短板,优劣势,推进县城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便民生活圈设施,产业配套设施,商业网点设施建设以国家城乡一体化发展试验区为重点,银行和保险机构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水电路,燃气热力,污水垃圾处理,客运服务,物流配送等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和医疗
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增强城市发展的驱动力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与政府部门,风险投资机构,科研院所等合作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为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与外部投资机构的合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首个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探索开发首版软件保险,积极开发知识产权相关保险产品支持保险资金和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依法合规投资科技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
《指导意见》还提到,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进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统筹安全和发展,结合城市特点,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推进各项工作引导银行和保险机构根据自身比较优势和经营战略找准定位,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是严守风险底线督促银行和保险机构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坚持审慎合规经营,支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原则经过科学规划和论证的项目坚决遏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严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与地方政府合作新建项目,摆摊设点坚持住而不炒的定位,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及时跟踪掌握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相关措施,密切关注相关业务发展和风险,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措施对银行和保险机构经营中的不审慎和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三是加大合作交流按照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共建共享,服务人民的总体思路,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多方信息共享,畅通供需双方对接支持地方政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依法依规惩戒失信行为,为银行保险业支持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联动银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及时解读相关措施和要求,积极推动行业交流,加强典型经验的相互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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