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制度型开放更进一步
中国债券市场的机构开放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外汇局最近几天发布联合公告第4号,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开放根据公告,境外机构投资者允许入市的范围没有变化,同时程序进一步简化,可投资范围也扩大至交易所债券市场
业内人士表示,公告体现了一套机构规则,一个债券市场的原则,可以进一步方便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统一资金跨境管理同时,将增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有助于扩大资本项目流入,更好地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增强金融体系应对复杂国际形势的能力
事实上,最近几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境外机构通过直接市场准入渠道投资我国债券市场的各项政策安排不断完善,主体范围和投资品种不断扩大,管理方式更加市场化在此基础上,并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公告》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协同性
具体来说,一是坚持法人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明确各方权责,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自主选择交易场所二是在我国商业银行多年良好实践的基础上,如场外托管,跨市场托管转让,债券通业务等,坚持穿透数据和信息采集,探索建立和完善与多层次托管相适应的普惠性制度安排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境内托管银行提供债券托管服务
境外机构投资者允许入市的范围没有变,手续进一步简化,可投资范围扩大到交易所债券市场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下一阶段,三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优化各项制度安排,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投资环境,支持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水平金融开放格局,提高金融市场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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