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新型储能建设水平应多措并举理性施策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提高新能源储能建设水平
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能源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的通知》作为新能源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行的首个政策文件,《通知》对新能源储能在电力市场中的地位,电价机制,调度规则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储能大规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能源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点它可以在新能源比重不断增加的新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是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一段时间以来,一系列相关政策陆续出台此前出台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的研究,示范和产业化应用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新能源储能的指导意见》,对新能源储能的技术进步,政策机制,行业管理等进行统筹安排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新能源储能十四五发展实施方案》,部署了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储能在技术创新,试点示范,政策保障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在相关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新能源储能产业发展明显提速到2021年底,新能源储能装机容量达到570万千瓦,同比增长70%以上
为进一步发展我国新能源储能,应采取多种措施,制定合理的政策。
第一,要创新运营模式独立储能电站作为目前国内外备受关注的新型市场主体,是未来电力系统的重要柔性资源,能够有效实现调峰填谷,保障供电安全应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中新能源储能的准入原则《通知》指出,针对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过网费,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相应收费金额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有利于保障储能合理收益,增强储能发展信心坚持以市场化方式优化储能调度运行,进一步完善储能充放电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同一储能主体以部分容量独立和部分容量组合两种方式参与的市场模式
第二,我们必须促进一体化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加大了供电侧波动性,发电和用电时空不匹配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极大冲击为提高新能源电站的系统友好性,可配置一定规模的新能源储能,通过新能源与储能的协调优化运行,提高新能源的消纳利用水平和容量保障能力鼓励新能源站和储能设施共同参与市场,利用储能提高新能源的并网性能,保障新能源的高效消纳和利用伴随着沙漠,戈壁,沙漠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发展,新能源+储能的应用场景将更加多样化,从而进一步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能源电力绿色低碳转型
第三,要完善价格机制新型储能响应快,调节灵活,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调峰,调频,爬坡等多种作用要激发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在不断完善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的同时,加快建立辅助服务和容量价格补偿机制,并传导给用户应当鼓励独立储能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相关并网主体和电力用户应当分担辅助服务成本,要研究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逐步推进电站参与电力市场,探索将电网中替代储能设施的成本效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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