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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的人才在哈尔滨购买第一套商品房时可享受住房补贴

栏目:新闻    时间:2021-10-10 16:13   来源: 金融界   阅读量:10791      关键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最近几天出台16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旨在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总体目标,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最新政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尔滨购房将获得补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将获得最高10万元的购房补贴此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年限已提高到30年

十六项倡议

本意见实施期限为15个月,即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主要措施包括: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蓝的开发企业对于2022年6月1日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前,高层建筑达到一层项目主体建设形象,多层项目达到二层项目主体建设形象的,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2年12月31日前,已由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返还条件的应尽快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如果监管资金入账金额扣除5%的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则在各阶段返还监管资金的基础上,各阶段应增加20%的原始金额,以减轻企业流动性压力

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六个月社保的35岁以下各类人才,以及自主创业的人才,在哈尔滨购买第一套商品房时可享受住房补贴分配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学生2万元

新市民在哈尔滨购买首套商品房时,可享受住房补贴,住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支付标准为1万元。

自2021年10月1日起,本市普通标准房,非普通标准房等各类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为1.5%,2%和2.5%。

将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年限由20年放宽至30年,贷款年限与住房年限之和不得超过50年。

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属地责任,积极引导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进一步完善政策。

2020年11月,哈尔滨市发布《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共出台14条措施。

CSI注意到,哈尔滨这次出台的16项措施与去年底出台的14项措施有一些重叠,这也是去年底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比如关于异地使用公积金,两项政策都提出了支持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哈尔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实现异地职工在哈尔滨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在县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方面,明确规定年龄由55岁调整为60岁

此外,两项政策还提到,支持房企打折促销,实际用于住宅用途的公寓,其水,电收费按民用价格标准执行。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哈尔滨市常住人口为1000.99万人。

鼓励人才落户。

最近几年来,许多城市表现出对人才的渴望,在买房和定居方面给予支持哈尔滨去年也发行了《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

根据政策,对于哈尔滨市9个城区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并落户专业技术领域的博士毕业生,每人将

新引进落户市区企事业单位的,每人一次性支付安置费10万元,9.市区企业新引进落户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入户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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