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八条”
推出福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八条
最近几天,福州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出台18条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根据通知,全年将提供10万个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其中工业龙头企业3000个,商业龙头企业4000个,国有企业3000个,事业单位6000个。
中小企业在蓉就业第一年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在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拓展补贴
明确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境外著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蓉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3万元,本科1.5万元奖励。
拟在福州就业创业的非本地学生,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人才库,给予三个月的待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将从每月760元提高到880元
继续开展扎根荣成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出100个创业项目给予3—10万元资助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房租补贴,创业工作站,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认定等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将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和残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一对一结对帮扶对象,由人社部门按照困难高校毕业生专业计划安排到国有企业工作。
对难以通过市场化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对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等五类困难群体毕业生,可在毕业年度申请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此外,对毕业三年内有意求职实习的全日制异地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一年的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创业指导,人才交流等全方位服务,为他们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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