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有关负责人23日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须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这位负责人说,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首先要明确保障对象。在一些人口净流入、房价偏高的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是要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合理确定面积标准。坚持住房保障“保基本”原则,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还要注重实现“职住平衡”。
他说,要赋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权,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等,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这位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住建部将继续指导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从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10月底前,城市人民政府应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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