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还要做些什么?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李静/文 机构改革终于尘埃落定。新一轮的调整,是一次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重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新形势下,任何机构框架的确定和调整,都要与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合,才能发挥效用。
当前中国面临的经济环境、要素结构均处于巨大的变化中,建立与之匹配的政府机构框架和职能框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齿轮咬合的好坏,关乎到结构转型的快慢、设置的科学与否,则牵扯着部门间能否协同高效的推进政务。
原则上讲,“大部委”的出现,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之前部门职能重叠造成的资源浪费;一个部门统一协调管理,则更有助于集中力气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等,它意味着行政效率的提高,但与之对应的是,能否形成足够有效的监督机制,即一旦产生问题,谁来对其负责;有没有奖惩机制,问责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机构改革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它的提出,恰好弥补了之前多部门之间由于职能重叠,一个行政资源下来,相关部门都集中在审批环节,直到中期、后期问题发生,往往出现推诿扯皮,无人负责的不正常现象。
将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本质是好事情,但究竟下一步如何规范,在机构调整后,怎样将责任进行有效划分,出台更加严格的细则?有更高一层的监管机构,它的意志能否对现行体制形成刚性约束?
实现这一切,恐怕还要有赖于推进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建立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对机构的数量、职责、编制核定以及后期监督出台更为具体的细则。同时,还要强调的是,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对增设机构、超编进人予以明确的处罚,避免出现之前机构改革后行政机构臃肿、编制膨胀的复苏景象,用法律取代传统的人治,是建立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管理机构的唯一途径。
我们应当清楚认识到,裁撤机构、合并相关职能,并不代表是搞“大一统”的集权主义,而是要彻底扭转之前政府在工作中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在理顺职责关系的同时,政府要做的是,重新界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既要学会管住自己的手,也要学会将权力下放。
中国经济发展至今,已经明确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可以预见的是,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为经济增长释放出更多的空间。放开多年行政壁垒,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根本前提。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管理实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改变过去政府机构“抓的太多、管的太宽”局面,在“放”上做文章,意味着一方面,给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自主权,另一方面,着力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把资源、服务、管理更多的放到基层,唯有此,才能激发地方政府、基层人员的工作动力和创新能动性。
当我们聚焦于民生,会发现民众所期望的有关环保、就业、医疗、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诉求,构成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调整后的政府机构,则需要解除一切横亘在民众间的不适当的、不合时宜的制约因素,真正踏下心来,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将构建服务性政府理念根植于其中,而这些,决定着本轮机构改革的成败,也考验着的管理者们的铁腕魄力。
我们不难看出,这一次来自执政者的决心,同样,需要意识到,破解政府机构的体制弊端,显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每一次来自体制内的变革,必然会牵动各方利益,但今日机构改革所取得的种种,显然,会为日后中国经济腾飞注入一次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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