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网约车司机背景每季度核查一次
出租车网约车司机背景每季度核查一次
为便利服务、规范管理,交通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公安机关要每季度核查持证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等有关事项。
通知指出,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申请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
通知强调,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提供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每季度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对核查发现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的驾驶员,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对相关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记入企业、驾驶员年度服务质量测评档案。
通知要求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实行网上报名、与公安机关联网审验,“让驾驶员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降低驾驶员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系统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车辆驾驶人违法记录信息、暴力犯罪信息实现联通共享,推动实现信息在线即时核查,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昨日,广州市交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收到正式文件,将与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出租车司机,监管部门一直在认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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